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韓曉芳)日前,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2012年,我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堅持“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并重”的發展方針,創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點,使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得到完善,登記管理和服務水平日益提高。
2012年,我市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在社會團體培育工作方面,積極發展有利于我市經濟發展和轉型發展的行業協會和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積極發展有利于建設和諧臨汾的社會團體,重點培育發展行業協會、農村專業經濟協會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積極引導,突出發展;積極培育發展教育、科技、體育、社會福利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目前,全市共有各級各類社會組織828家,社會組織培育發展速度和質量有所提高。
為了加強對民間組織的規范管理,市民政局認真開展社會組織年檢工作。通過年檢,達到規范誠信自律標準,明確社會監督方式,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注銷合并冗余組織,使組織宗旨得以澄清,社會資源合理配置,民間組織社會公信力顯著提升。同時,市民政局堅持依法行政,登記事項全部進入行政審批大廳依法審批。登記時,規定必須提交完備的手續,手續不全或不規范,將其材料退回原單位,不予登記。審批中統一登記流程,統一申報材料格式,統一行政審批文書,統一歸檔要求,對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要求予以公示。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黨政機關領導干部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暫行規定”精神,嚴把領導干部兼職關。
對名存實亡和不發揮作用的16個社會組織,市民政局及時進行清理,并在媒體公告,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和社會組織的發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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