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賀某某等人涉嫌詐騙案
案件基本情況
2019年7月23日,臨汾市大寧縣公安局接到臨汾市公安局關于“藍圖基金會”詐騙團伙的核查線索。經審查核實,臨汾市大寧縣公安局于2019年7月25日對賀某某等人涉嫌詐騙一案立案進行偵查。
經依法查明:2018年4月,有人冒充國家安全部某部長與犯罪嫌疑人韋某某(女,現年52歲,安徽省蕪湖市鳩江區人,藍圖基金會總會長,另案處理)取得聯系,稱海外有一筆被凍結的巨額資金近期將回歸中國,國務院某總理現委托其辦理此解凍資金項目,擬將海外民族資產用于扶貧救助,讓犯罪嫌疑人韋某某組織成立“藍圖基金會”,負責上報會員名單、收取會費,發放扶貧資金,并稱每個會員只要繳納30+1或30+2、42+1元的建檔入會費用,就可以獲得30萬到50萬元不等的扶貧款,其中業績優秀的管理人員可以到北京領取紅旗轎車,管理層在居住地可以免費領取住房一套,及免費的養老政策,然后通過郵箱向韋某某發送偽造的國務院任命文件,巨額賬戶資金憑證,任命韋某某為“藍圖基金會”總會長。
此后,韋某某積極響應,開始籌建“藍圖基金會”,任命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總統計、總督察部長等職務,并在全國陸續籌建20個省級分會、任命省級代理,向下發展市、區、縣三級工作組,分四個層級進行管理。韋某某等人通過微信群,在群內宣傳關于民族資產解凍項目,收取會員保單費,收取的保單費由各省統計匯總后直接上交給韋某某。截至案發,“藍圖基金會”共在全國組建20余支團隊,發展會員19余萬人,累計涉案金額約900萬余元。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賀某某(男,70歲,漢族,高中文化,臨汾市大寧縣人)在北戴河旅游期間受韋某某推薦鼓動加入“藍圖基金會”,并被韋某某任命為“藍圖基金山西省代”(藍圖基金山西最高負責人)。
自2018年5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賀某某使用自己手機微信(微信號:[h15935736799],手機號:15935736799。)分別建立:①“藍圖山西精英群”(會員費30、30+1、30+2),②“藍圖扶貧救助群”(會員費30、30+1、30+2),③“藍圖江龍”(會員費42+1),④“藍圖德衡”(會員費5+2),⑤“藍圖住房”(會員費30、30+1、30+2),⑥“藍圖金卡”(會員費10)等項目的微信群發展會員和收取報單費。
犯罪嫌疑人賀某某每日在各個微信群開展會員早升旗、晚簽到的管理活動,通過積極發布宣傳虛假信息資料、課件等方式,要求入會會員掃描微信群內收款二維碼報單繳費。經查,犯罪嫌疑人賀某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直接向韋某某上交藍圖基金山西報單費12250元。
犯罪嫌疑人賀某某自2018年5月參與藍圖基金會項目至2019年7月案發,擔任藍圖基金山西省代一職長達14個月,一直參與發展、管理會員。截至2019年7月案發,山西藍圖基金共發展會員12686人,上交報單費280895元。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67歲,漢族,高中文化,臨汾市大寧縣人)經賀某某介紹加入“山西藍圖基金會”,一個月后被賀某某任命為“山西藍圖基金會”督察、太原市代理,主要負責監督微信群內會員發言秩序和發展太原市區的會員。王某某在其任職期間積極宣導“藍圖基金”的運作模式和相關政策并收取會員報單費。經查,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先后收取報單費通過微信轉賬上交給陳某某12774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2018年5月加入“山西藍圖基金會”至2019年5月退出,參與時間長達12個月,期間擔任督查、太原市代一職,積極宣導發展會員,收取會員報單費。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男,62歲,漢族,高中文化,寧夏銀川市人)經王某某介紹加入“山西藍圖基金”。2018年7月,經韋某某推薦,由賀某某任命其為山西副省代,2018年11月,由韋某某任命為全國副會長。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擔任山西副省代后,通過藍圖基金會員群積極宣傳藍圖基金會的成立背景及目的,轉發韋某某的講話,轉發《國家保密法》,要求會員在公安機關調查藍圖基金會時要一問三不知,并根據賀某某的安排在群內發布自己的收款二維碼,讓會員掃碼繳納報單費,每次將報單費上交給韋某某后都將匯款人數、金額通報給賀某某。經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收取報單費并通過微信轉賬上交韋某某141883元,銀行轉賬上交韋某某126762元,共計268645元。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2018年5月加入藍圖基金會,7月任山西副省代,11月任全國副會長至2019年3月退出,參與時間長達10個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積極發展會員,積極參與藍圖基金會的管理被先后任命為山西副省代和全國副會長職務,負責分管山西省會員,負責收取會員報單費和統計加入會員信息工作。
目前,該案已由臨汾市大寧縣公安局于2019年12月14日移送大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并由大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案件特征及分析
此案中被吸納會員主要為老年人,犯罪分子謊稱國家現在委托民間組織對海外“民族資產”進行解凍,通過誘騙受害人繳納啟動資金、會員報名費等方式實施詐騙。同時,犯罪分子緊跟社會關注熱點,虛構所謂“養老”“扶貧”等投資項目,許諾“民族資產”解凍后,將給予投資贊助者巨額回報,不斷在騙取錢財。犯罪分子通過運用QQ、微信建立各種聯系群,誘騙受害人通過微信紅包、支付寶打款轉賬,實施遠程非接觸性詐騙。通過宣傳洗腦,大肆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曲解國家政策,讓受害人進入圈套并對所謂項目以及慈善事業深信不疑。
校對 張晶 曹燕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