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相關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城鄉居民新增、變更、遷移參保登記仍由醫保經辦機構負責。
一、參保對象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除職工醫保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實行應保盡保。
二、繳費期限
2019年9月至12月為繳納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期,每月1日-25日可辦理繳費,征收期截至當年12月25日(節假日不順延)。
三、繳費標準
每人每年250元。
四、業務銜接
未辦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的人群,先由縣級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并確定參保日期后,將信息傳遞到稅務部門,次日可實現繳費。
五、繳費方式
(一)自行繳費
城鄉居民參保人員選擇自行申報繳費的,可以通過以下渠道辦理繳費。
1、銀行繳費渠道:繳費人可通過稅務部門協作商業銀行開發的手機APP自行完成繳費;也可以通過其營業網點的柜臺辦理繳費。
2、微信繳費渠道:繳費人可登錄微信進入【支付】—【城市服務】—【社保】—【山西省城鄉居民社保】辦理繳費。
3、掃碼支付渠道:繳費人可通過微信、支付寶中【掃一掃】功能進入“云繳費”界面辦理繳費。
(二)委托機構代收
稅務部門委托村(居)委會、社區、醫院、學校等集中代收的,原則上由受托機構的辦理人員通過協作銀行開發的POS機、手機APP或微信等渠道完成繳費。
對城鄉醫保政策、待遇等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當地醫保經辦機構咨詢;對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以向當地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進行咨詢;對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自然人網廳使用過程遇到的問題可撥打0351-5689977進行咨詢。
國家稅務總局臨汾市稅務局
臨汾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8月31日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