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市將進入雷電多發季節,為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不斷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依法履行氣象部門防雷減災的組織管理職責,有效預防和減少雷電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履行防雷安全監管職責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履行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管理職責,加強防雷安全科普宣傳、雷電災害監測預警、防雷安全行政執法等工作。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防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管理職責,并將防雷安全納入安全生產考核體系。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壓緊壓實防雷安全監管職責,做好各部門、各系統防雷安全監管工作。
二、嚴格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
各防雷裝置使用單位(企業)要牢固樹立防雷安全意識,根據《山西省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責任清單》,全面落實防雷安全主體責任,健全防雷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做好防雷應急演練,配備防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防雷減災管理辦法》規定,防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對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場所的防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要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等級、信用良好的防雷檢測機構開展防雷裝置檢測工作,保證防雷設施符合現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將依法依規對違反防雷檢測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進一步摸底臨汾市轄區內的防雷安全重點單位,凡屬臨汾市轄區內的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等場所,要主動向屬地氣象部門報告信息。
三、嚴格規范防雷檢測服務市場
為規范我市防雷裝置檢測市場,依法加強對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管理,凡在臨汾市轄區內開展防雷檢測活動的檢測機構,要主動報告臨汾市氣象局法規科。在我市開展檢測活動的防雷檢測機構必須依法取得省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防雷裝置檢測資質,嚴格按照有關標準規范開展檢測活動,并對檢測結果負責,嚴禁偽造、出租、掛靠檢測資質,嚴禁無資質、超資質進行檢測活動,嚴禁轉包、違法分包檢測項目等。
四、防雷減災咨詢服務
雷電多發季節,各相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撥打“12121”聲訊電話、關注“臨汾氣象”微信公眾號、“臨汾氣象”新浪微博和“臨汾市氣象局”官方抖音等方式,及時了解我市天氣信息。如需咨詢防雷減災相關政策、上報雷電災害事故、舉報防雷檢測違法行為,請與臨汾市氣象局法規科聯系。 聯系電話:0357—2519720
臨汾市氣象局
2021年3月24日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