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衛紅)近年來,古縣以建設社會治安防控機制為抓手,以命案防控為重點,有效推進社會整體防控工作,連續三年實現全縣“刑事命案零發生”,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和諧穩定的環境。
建立打擊違法犯罪常態化機制。
2012年以來,該縣政法綜治機關強化源頭治理,加強打擊防范機制建設。對“盜搶”案件易發案部位和區域實施重點打擊,加強對出租車司機、娛樂場所、偏僻路段住宅等重點行業、區域的防控力度,嚴防因侵財犯罪引發的命案發生。同時,適時組織開展“打盜搶,保民安”、嚴厲打擊街頭“兩搶一盜”違法犯罪等活動,嚴密控制和查處尋釁滋事、打架斗毆、搶劫、搶奪、盜竊等案件,避免此類案件轉化為命案。
建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
為化解基層矛盾,該縣綜治委建立了以縣、鄉、村三級社會服務管理中心和矛盾糾紛大調解中心為依托,公安、司法、信訪、民政以及基層黨政組織共同參與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充分發揮管理中心網格員基層巡查及便民服務大廳法律咨詢、援助、律師接待、公證辦理、人民調解等服務窗口的效用,及時有效化解基層矛盾,預防個人極端暴力犯罪發生。
建立盜搶案件防控機制。為嚴防盜搶案件轉化為命案,該縣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力度,在主要路口、重點部位、復雜場所及案件多發地段等地共安裝視頻監控2378個,全縣設置警務室18個,配發單警裝備18套,執法儀18臺,不斷提高執法防范水平。在全縣7個鄉鎮、111個行政村建立了118個治安巡防隊,減少農村各類案件的發生。
建立防范聯動機制。該縣政法綜治機關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建立五類聯動機制,充分發揮部門協調配合聯動合力效應。一類是公安警種聯動,以刑偵、治安、禁毒、網監、交警等警種協調配合的命案防控機制。二類是與司法部門聯動,通過基層公安、司法站所等排查摸底,準確掌握本轄區監外執行人員和前科劣跡人員的動態和表現,落實監改和調控措施。三類是與物業管理部門聯動,強化對小區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提高小區的自防能力。四類是與重點場所業主聯動,建立重點場所業主異常情況報告制度。五類是與社會群眾聯動,積極推行平安創建、校園法治、警示教育等活動,以活動的形式宣傳遵紀守法。
建立特殊人群管控機制。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幫教幫扶和管理服務,對高危人群重點管理,落實包聯責任、幫教措施和跟蹤管控工作;加強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和有肇事傾向的精神病患者的管理,確定風險等級,強化教育管理,督促監護人加強監護;以落腳點管控為切入點,加強流動人口違法犯罪特殊人群的管控,嚴格落實賓館、旅社住宿信息如實登記制度,加強對旅店業、出租房屋管理,落實房屋出租治安責任制,加強巡查監控,依法懲處知情不舉、窩藏違法犯罪分子的業主,做到不漏管、不失控,有效控制流竄犯罪,嚴防命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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