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真沒想到,執行局這么快就幫我追回了全部欠款,我終于能安心過年了。”2月2日上午,在洪洞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人馮某緊緊握住執行局長楊青峰的手,激動地表達著感激之情。
原來,此前某建筑公司與洪洞某村民委員會簽訂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來某建筑公司又將部分工程轉包給了本案申請執行人馮某。馮某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并完成交付,但該建筑公司僅支付給馮某1萬元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始終未按約支付。
馮某起訴至洪洞法院,經該院審理查明,判決某建筑公司支付馮某剩余工程款13.7萬元及案件受理費1920元。判決生效后,該建筑公司拒不履行。無奈之下,馮某于1月20日向洪洞法院提出了強制執行申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該院執行局第三實施團隊執行法官薛德強及執行干警史曉斌負責此案。執行干警與被執行人進行電話聯系后,得知該公司位于河南省鄭州市。為進一步推動執行工作,執行干警與被執行人代理律師進行了溝通聯系,被執行人表示會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及時利用互聯網平臺對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股票、有價證券、車輛等財產實施了查控,發現其賬戶有足夠資金后迅速行動,對賬戶進行凍結。
執行干警及時聯系被執行人,告知其拒絕履行義務的后果,以及將會對企業造成的不利影響。最終被執行人同意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所欠款項全部執行到位。執行干警按照流程及時將執行款發放給申請人馮某,并解除了對該公司銀行賬戶的凍結。本案執行成果得到了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一致認可。
“此類案件能否得到及時、有效、妥善地執行,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關系到公平正義和人民法院的威信和形象。”楊青峰說,“我們執行干警將繼續發揚奉獻精神,鼓足干勁,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和頻率,扎扎實實抓好執行工作中每一項措施的落實、兌現,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正義。”
記者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