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因為心存僥幸,霍州市兩個人竟然被判處涉嫌損壞軍用設施罪被刑拘。7月21日,記者從臨汾線務局了解到一起讓人警醒的過失損壞國防通信線路案件。
6月30日,臨汾市公安局接到山西省臨汾長途電信線務局單元包線員譚某報案,稱其單位在霍州市體委坡下敷設的京太西13#國家一級國防線路被挖斷。接到報警后,臨汾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及時趕赴現場調查取證并立案調查,隨后將犯罪嫌疑人王某、焦某抓獲。
經查,6月30日7時許,犯罪嫌疑人王某與挖掘機司機焦某,在明知其所負責的綜合通信管道施工工地下埋有國防光纜、現場標志明顯且已同線務局簽訂安全施工協議的情況下,未通知線務局工作人員,便私自突然動用大型機械進行挖溝施工,導致埋在施工處地下的國家一級干線(北京—太原—西安1#
國防光纜)被挖斷,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因涉嫌過失損壞軍用設施罪,現犯罪嫌疑人王某、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發后,犯罪嫌疑人的當事方代表多次到臨汾線務局承認錯誤,并繳納相關損失賠償,同時主動提出愿意以此次事故的慘痛教訓,在霍州全市范圍內,對所有大型機械進行為期兩年的現身說法和義務宣傳,用自身慘痛的切身經歷講解國防通信光纜的重要性及一旦阻斷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教育身邊人:“國防光纜是‘高壓線’,碰不得!”
臨汾長途電信線務局與臨汾市公安局提醒:隨著城市經濟的迅猛發展,城市建設的施工項目越來越多,通信線路被擅自施工挖斷的事件或許會經常發生。一旦線路被挖斷,輕則局部通信不通,嚴重的則會造成國家全程全網重要通信保障阻斷,后果不可設想。野蠻施工屢禁不止,歸根結底在于很多人保護通信設施意識薄弱,不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施工單位(個人)如果不了解光纜線路具體位置,一定要與線務局等相關部門聯系,一旦阻斷,無論過失與否,都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韓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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