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針對霍州市某烘焙店在一款蛋糕上添加金箔的違法行為,該市檢察院就含金銀箔粉食品向相關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
今年1月29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明確提出,食品生產者不得采購使用金銀箔粉生產加工食品,食品銷售者不得采購銷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制作售賣含金銀箔粉餐食。
據悉,該院一名檢察官在瀏覽朋友圈時發現,某烘焙店已售蛋糕圖片上疑似有金箔。經檢察機關走訪調查,該烘焙店展示柜內的一款蛋糕違法添加金箔,且未提醒不能食用,并在現場發現裝飾金箔一瓶。同時,檢察機關又以金箔為關鍵詞在外賣平臺上搜索相關信息,也發現了類似現象。
針對以上違法行為,該市檢察院向相關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開展涉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監督專項行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營造良好消費環境。下一步,他們將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督促職能主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制售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監管,全方位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張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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