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古縣加強對基層干部的監督制約,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共查處“四風”及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20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0人。
在具體工作中,該縣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的監督。利用新媒體優勢,開通微博、微信信訪舉報窗口,宣傳舉報渠道和方式,引導群眾監督舉報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在全縣110個行政村設立村民監督委員會,加強對村級事務的監督,發現黨員干部有違反規定和紀律的情形,及時向紀檢機關反映。實行基層干部經責審計、函詢約談、節日廉政短信提醒等措施,加大對基層干部監督力度。實行“村財村用鄉鎮監管”工作機制,規范村級財務支出。
集中摸排問題線索,加大查處力度。該縣針對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通過明查暗訪、專項檢查等方式進行了集中摸排。對摸排出的問題進行分類處理,對于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實行縣紀委常委包抓負責,集中力量,直查快辦。
強化責任追究,促進干部認真履職。
該縣縣委和縣紀委分別與各黨委、紀委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目標責任書,把查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目標責任書的重要考核內容,對解決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不力的,堅決予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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