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楊全) 12月17日,記者從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為切實加強依法治安工作,進一步強化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嚴格規范文明執法,根據工作實際,市應急管理局研究制定并出臺了《臨汾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臨汾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三項制度。
《臨汾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共計二十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山西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該制度的出臺,旨在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堅持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接受社會群眾監督,提高行政執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根據該制度要求,行政執法公示,應當遵循“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和“誰履職、誰公開”的原則,合法、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行政執法信息。
該制度還包括了行政執法公示的載體、行政執法事前公開包括的內容等其他詳細條款。
《臨汾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共計二十五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執法實際,制定本制度。該制度的出臺,將進一步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設,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
《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共計十九條,依據《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山西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等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該制度的出臺,為落實重大行政執法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全面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案件辦理質量,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促進行政執法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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