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日前,市安委會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度專項考核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對各級各部門2021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進行考核。
《通知》要求,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組對各縣(市、區)考核采取審核考核匯報材料、集中查驗必要資料、實地抽查檢查驗證、日常監督考核、綜合考評打分、聽取情況介紹、反饋考核意見、通報考核結果的方式進行。各考核組要延伸抽查檢查兩個鄉級政府和6家企業(產煤縣必須檢查兩座煤礦,非煤礦山重點縣必須檢查兩家非煤礦山企業,危化企業集中的縣市區必須檢查兩家危化企業,冶金企業集中的縣必須檢查兩家冶金企業),每個鄉抽查檢查兩個有關部門。對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主要采取審核考核匯報材料、集中查驗必要資料、日常監督考核、綜合評估打分、通報考核結果的方式進行。
《通知》強調,各被考核單位要認真對照考核評分標準,梳理本地區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準備好各項工作印證資料,積極配合考核組做好考核工作。各考核組要嚴格考核方法和程序,全面、客觀、準確、公正地反映各被考核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和存在的不足。各考核組及其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對工作不負責任,違反考核工作紀律,造成考核結果失真失實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考核結束后,各考核組要對本組考核情況及時匯總,總結好的經驗做法,指出存在的問題,形成本小組考核報告。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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