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高建峰)今年以來,隰縣縣委組織部不斷拓寬干部監督渠道,探索建立干部監督任前預警機制,變事后懲戒為提前預警,從制度上把好科學選人、合理用人關口,有效提升了干部監督工作的質量和實效。
他們主要采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建立通氣備案制度。縣直各單位研究股級干部調整事項之前,必須向縣委組織部請示,經審核把關,在程序、職數等符合《干部任用條例》和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方可研究決定,凡未經事前請示并征得同意的任免事項,一律無效;二是創新實績評價制度。每季度確定3—5個鄉科級單位,在單位干部職工代表和服務對象代表大會上進行述職,并在分管領導點評的基礎上,組織單位職工、服務對象代表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年度實績考核,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三是完善干部考察制度。采取分類考評、民意調查、函詢評議、實績分析等方法,既考核干部八小時以內工作情況,也了解八小時以外生活社交情況,全方位掌握干部的實際表現,及時發現領導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并從真心實意地愛護干部出發,將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反饋,督促干部切實加以改正,防微杜漸。
責任編輯:秦芳媛
上一篇: 構筑平安堯都
下一篇: 臨汾大發展 鼓舞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