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組織工作的活力之源。唯有創新,組織工作才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才能在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過程中開拓新境界、提升新水平。創新組織工作必須把科學發展觀貫穿始終,以科學的態度、科學的理念、科學的視野和科學的方式來謀劃和推進組織工作,具體來講要抓住四個切入點和突破口:一是抓典型。注重抓典型、善于抓典型,通過典型引路的方法有效地指導和推動全局工作,歷來是我們黨重要的工作方法。創新組織工作必須在抓好典型上下工夫,有計劃地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挖掘、樹立、培養、總結和推廣一批具有較強影響力的優秀基層黨組織和先進個人典型,大力宣傳表彰他們的先進事跡,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導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組織工作再上新臺階、再上新水平。
二是抓結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是組織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和最終落腳點。
當前,單純就組織工作抓組織工作的傾向還很嚴重,組織工作服務中心工作、服務經濟發展的能力還不強,與市委、縣委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的結合還不夠緊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效還不夠明顯。因此,創新組織工作必須在抓好結合上做文章,更加緊密地把握和圍繞經濟發展這個中心,更加自覺地服從和服務于市委、縣委發展戰略這個大局,更加牢固地樹立“圍繞發展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發展”的思想,找準組織工作與市委、縣委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的結合點和著力點,努力在這個大局中科學定位,主動跟進、自覺融入、積極服務,在服務大局、促進發展中實現新作為、新突破。
三是抓機制。制度具有穩定性和長期性,加強制度建設是搞好組織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措施。創新組織工作就要在健全完善制度上求突破,要針對基層黨組織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規范、制度不健全、職責不明確、活動不正常的問題,突出抓規范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規范黨內活動、規范考評評議、規范檔案資料“五類規范”,進一步規范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程序和工作職責,建立一套職責明確、制度健全、工作有序、管理嚴格的運行機制,使組織工作步入決策民主化,管理標準化,職責目標化,制度規范化,考評系統化管理軌道,真正用制度規范和推動組織工作,以制度的創新、機制的完善,不斷增強組織工作的實效性。
四是抓載體。創新活動載體是推動組織工作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途徑,也是組織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的必然要求。近年來,市委推行的“兩定一查三評”、“黨員承諾評議”、“黨建第一責任人”制度,浮山縣委推行的“三建三幫三爭創”、“雙爭雙促”等實踐活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因此,創新組織工作,必須從創新活動載體上求實效,要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緊緊圍繞縣委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緊密結合黨員干部思想和工作實際,精心設計一批管用有效、具有特色的載體活動,在活動中細化和豐富組織工作的內涵,提升組織工作的質量。
(作者系浮山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丁向陽 )
【責任編輯: 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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