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完善打傳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聯絡員在打擊傳銷中的預警監控作用。目前已在學校、重點村鎮、社區確定了打傳聯絡員81人;二是積極完善舉報投訴、聯合執法、聯席會議、部門協作,區域協作等機制,實現了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科學有效地監管;三是及時做好打傳信息的錄入工作,充分發揮信息系統作用,為做好傳銷活動的動態分析和創建活動提供科學依據。四是做好對打擊傳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通過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進一步提高群眾識別、防范和抵制傳銷的能力,使傳銷活動無處藏身。(通訊員 鄭海河 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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