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縣北關村村民袁某近日在一建材經銷部購買了一批琉璃瓦和琉璃脊,使用后不久卻發現不少地方有起皮現象,隨即向經銷商索賠,遭到拒絕。隨后,袁某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唐興工商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后,立即到袁某家中了解有關情況,在實地勘察并核對相關單據后,工商人員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做出了勒令經銷商向袁某賠償6000元的處理決定。(丁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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