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楊婧)4月11日下午,浮山縣縣城發生了一起惡性醉酒無證駕駛機動車輛當場撞死母女二人的交通肇事案,現犯罪嫌疑人郭某已于4月24日被浮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捕。
4月11日16時許,郭某醉酒無證駕駛一輛車牌號為晉L56202雪佛蘭轎車超速由北向南行駛至浮山縣醫院外路段時,與行人陳氏母女二人發生碰撞,其女當場倒地,陳母被撞上車前機蓋,該車未停仍繼續行駛約800米至東郭村口紅綠燈處被甩下,該郭即駕車逃離,造成陳氏母女二人當場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當日16時46分該郭駕車到浮山縣公安局刑警隊投案。
本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郭某違反道路交通法規,醉酒無證駕駛機動車輛,與他人碰撞,發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經浮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該郭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二陳不負此事故責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之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郭某碰撞二陳后,將陳母撞上車前機蓋仍繼續行駛約800米左右,將陳母從車上甩下逃離,盡管投案,但情節惡劣,目前郭某已被浮山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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