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王凱 白記林)為充分調動全局社區民警參與社區警務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深入推進“五大體系”建設,夯實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根據《山西省公安派出所城鄉社區警務工作規范》,結合全局工作實際,于日前制定并下發了《社區民警工作考核辦法》。
該《辦法》共分四部分,包括社區民警工作標準、考核的具體方法、考核的具體內容及計分方法和獎懲兌現。關于社區民警工作標準,要求做到“四知”、“四清”、“五會”、“六提高”。關于考核的具體方法,一是對社區民警實行百分制考核;二是考核采取網上考核的方式進行,依托“兩實”系統、警綜平臺、社區警務平臺、網上考核系統等信息系統,采取網上抽取數據、系統業務推送(流轉)、民警填寫工作日志的方法為主,輔以人工督查、倒查的方式;三是考核的重點內容是社區民警基礎信息采集與維護、重點人員管控、組織治安防范、走訪服務群眾、情報線索收集、掌握社情民意、化解治安糾紛等基礎工作。關于考核的具體內容和計分方法,要求社區警務室建設高標準,實有房屋管理做到“兩清”,實有人口管理做到“兩清”、“四知”,重點人員管控做到“四知”、“四熟悉”,行業場所管理做到“五清”,嚴格危險品管理,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積極組織安全防范,加強情報信息報送,努力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日常行為規范,其他規定等12大項59個小項,涵蓋了社區警務工作的方方面面。關于獎懲兌現,明確對連續在社區工作5年以上的A警、社區B警全年考核成績排在前五名的,分別給予推薦參加省、市“十佳社區民警”評選、優先解決職級待遇、公務員年度考核評定“優秀”檔次、優先考慮評先評模等,同時根據考核分值予以物質獎勵;對連續6個月完不成任務的A警、B警采取誡勉談話后離崗培訓、誡勉談話后脫離原單位等措施。
責任編輯: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