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寧縣檢察院按照省、市檢察院的工作部署,本著“小院也要有大作為,小院也要有精氣神”的工作要求,努力爭創“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廉潔型、實干型、和諧型”的“六型”檢察院,轉變思路,求實創新,賦予檢察工作新內涵。
著力抓好班子,帶動隊伍,打造“學習型”檢察院。近年來,先后有10余名干警參加了本科學歷學習,有3名干警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同時還通過多種形式,采取“走出去、請進來、走上臺”方式,投資20余萬元分批選派干警20人(次)參加電腦、駕駛、新聞寫作、檢察業務等培訓,邀請黨校、市院專家咨詢小組成員、法學院教授等開展專題授課5次,提高綜合業務素質。
著力關注民生,走進群眾,打造“服務型”檢察院。該院始終堅持把檢察工作置身于服務大局中來謀劃、來推進。為進一步服務全縣“生態立縣、林果富民、工業強縣”三大戰略的有效措施,進一步減少和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該院制定出臺了《爭創無職務犯罪單位活動實施方案》、《關于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實施意見》、不定期深入到重點項目實施單位提供法律援助,加強對工程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增強他們的遵紀守法意識。在全縣6個鄉鎮設立了檢察工作聯系點,全面推廣實施了服務農村經濟、規范財務管理的八項制度。
著力更新理念,規范執法,打造“創新型”檢察院。注重把執法辦案向化解社會矛盾延伸,進一步健全了刑事和解制度。今年以來,共依法不批準逮捕6人,監督公安機關撤案2人。犯罪嫌疑人裴某、曹某于4月、6月在大寧縣城分別實施兩起盜竊,各竊得手機一部,該院偵監科在開展對公安派出所辦案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中審查發現,上述兩犯罪嫌疑人盜竊涉案數額經鑒定分別為1299元與1050元,根據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與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的《關于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數額標準的規定》,山西省“盜竊公私財務‘數額巨大’的標準為二千元為起點”。該院依法啟動了立案監督程序,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作出撤銷兩案件的決定。使一批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和過失犯得以不捕、不訴或建議法院從輕判處,努力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著力制度建設,規范管理,打造“廉潔型”檢察院。該院不斷營造濃厚的檢察廉政建設氛圍,使干警在健康向上的環境中感受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檢察職業道德的熏陶,激發干警廉潔從檢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根據檢察工作特點、規律和工作實際,重新完善規章制度,嚴把“教育、管理、監督”三個關口,著力構建不愿為、不敢為、不能為三個內部監督機制,著力打造一支廉潔型的檢察隊伍。堅持以先進文化來熏陶和教育廣大干警,重大節日舉行升國旗儀式,組織干警進行集體宣誓、重溫入黨誓詞、先后到西柏坡革命圣地、永和東征紀念館、隰縣晉西革命紀念館等革命傳統教育基地進行廉政宣誓。
著力崗位練兵,注重效果,打造“實干型”檢察院。該院黨組堅持科學務實地開展各項檢察工作,要求全體干警要用心干事,勤動腦,多干實事,不搞花架子,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有見紅旗就扛、見先進就當的精神,特別是中層以上干部要帶頭干事,親力親為,撲下身子,苦干、實干加巧干,以優異的成績立言、立行、立業。在辦理自偵案件上,該院領導堅持在一線指揮,與辦案干警同甘共苦。在堅持檢察長接待日制度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凡集體訪、告急訪和老上訪戶案件,檢察長或分管檢察長必須做到親自包案、親自接待、親自審查與協調,切實解決信訪矛盾,維護社會穩定。通過開展創建“實干型”檢察院,所辦理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案件準確率均達100%。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全部提起了公訴,法院均作有罪判決,實現了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由以數量為主向質量效果為核心的重大轉變。
著力以人為本,從優待檢,打造“和諧型”檢察院。堅持以人為本,從優待檢,在全院倡導“檢察是我家,工作靠大家”的和諧理念。把檢察文化的觸角延伸到工作、學習、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充分發揮基層工會職能,定期組織開展文體活動,先后開展了登山、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團體比賽活動,每逢干警生日都為干警送上一份生日蛋糕,積極參加縣委組織的廣場消夏日活動,編排的節目主題鮮明、立意新穎,獲得了社會一致好評,充分鍛造了團隊的凝聚力,使干警能在愉快的氣氛中工作,在工作中享受快樂。該院堅持“五個必訪”,真心實意關心干警生活,即:干警有困難必訪,干警有病必訪,干警家有糾紛必訪,干警家有紅白喜事必訪,過年過節必訪,讓大家真切感受到大家庭的溫暖。團結友愛,以院為家的風氣逐步形成。
■通訊員 張江龍 衛永芳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