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盧凱 陳勇)“水費、電費、車位費都比其他小區高,日子長了,普通老百姓誰能承受得起?”3月3日,家住市區平陽南街文景小區的張女士致電本報熱線反映,她所居住的小區生活用水、電費常年高于其他同類小區收費標準,而且業主在交費時還必須在物業提供的“合理收費協議”上簽字,同時,各項費用中的任何一項如果沒有交納,就會“被”停水。
張女士介紹,文景小區僅有一棟住宅樓,共48戶業主,她是其中的一戶。“這么多年了,我們小區的各種收費一直都高于市區同類小區的收費標準,別的小區停車位一年300多元,自己小區 一年就要1200元,算下來每天要3元多。”張女士告訴記者,現在小區電費為0.7元/度,水費4.1元/噸,均高于其他小區。由于收費過高,小區很多業主都拒絕交費。3月1日,物業把張女士家的水停了。“沒有電還能湊合過日子,沒有水連吃喝都成問題。”實在沒有辦法,張女士只好去物業交納了水費,并按要求在“合理收費協議”上簽了字。可她簽字并交納水費后,家里依然沒有水。當她再次詢問物業后才得知,她家的車位費也已經到期,如果不續交停車費同樣還會被停水。據了解,該小區很多業主也曾就該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過,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無奈之下,張女士選擇向媒體求助。
當天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隨機走訪了幾位業主。
“小區物業只是代管,物業工作人員的工資來源都靠業主交納的物業費。”業主們表示,至于該物業是否具備相關資質,他們并不太清楚。以前小區物業費為0.5元/平米,現在提高到了0.9元/平米,水費和電費也比周圍小區要高。去年該小區二次上水的水泵壞了,維修費用需要8000余元,48戶業主每戶交納了200元維修費。
隨后,記者來到該小區物業。問及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時,3位物業工作人員均以“自己不太清楚”為由拒絕采訪,稱“這些事情都是主管管理,不巧的是主管有事外出,回來可能還要幾天時間”,記者索要主管的聯系方式也遭到拒絕。對于此事,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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