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趙文家)為了切實解決社會生活噪聲污染擾民等問題,營造舒適、安靜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決定于9月15日至9月30日,在城區范圍內開展生活噪聲污染集中整治行動。
據悉,該局將采取積極開展宣傳、認真摸底排查,以及加大防治力度等措施,重點整治噪聲污染、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中午和夜間在住宅區和居民集中區高聲叫賣、高聲喧鬧;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未經公安機關批準,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區域和療養區以及在群眾娛樂、集會等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廣播宣傳車;經營中的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噪聲排放超過規定標準的;中午和夜間在住宅區、居民集中區、文教區和療養區從事室內裝修、家具加工等產生的噪聲污染。
通過集中整治,將使生活噪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使城區的生活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噪聲擾民問題明顯緩解,為人民群眾營造舒適、安靜的生活環境和工作環境,以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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