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 商家出現這8種情況將被約談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成華)各路商家注意啦,本月開始只要出現這8種情況,就要被請去“喝茶談話”了。11月9日,記者從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消協組織消費維權約談經營者辦法(試行)》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該《約談辦法》是全國消協系統關于消費維權約談的第一個系統性指導文件,將進一步推進消協系統的消費維權工作。
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張成旗介紹,消費維權約談是指消協組織對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等領域存在影響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與經營者進行直接溝通交流、通報情況、聽取意見、研究辦法,指導經營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督促經營者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的行為。為了更好地做好消費維權約談工作,化解消費糾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消協依據修訂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該《約談辦法》。”張成旗如是說。
那么,商家出現哪些行為才會被約談?張成旗說,一旦商家出現下列8種情形之一的,將被消協組織“請”去約談。這8種情形分別為:引發群體性投訴或者有潛在群體投訴風險的;發布違法廣告或夸大宣傳、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消費者投訴反映比較集中的、被新聞媒體曝光;存在侵害消費者權益傾向,需要進行警示勸諭;比較試驗結果表明產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存在問題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質量存在缺陷和安全隱患,應采取有效措施而未采取的;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需要約談的情形。
張成旗表示,不僅商家已經出現上述情形才會被約談,根據《約談辦法》,消協組織若發現經營者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存在潛在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者是經營者需要進一步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等情況,也可以約談。同時,為了使消費維權約談工作更加規范有效,歡迎消費者、新聞媒體、法律專家等共同支持、參與、監督消協組織的消費維權約談工作,充分發揮消協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搭建維權共治新格局。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