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本是一起簡單的借款糾紛案,從2002年至今,法院與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間的拉鋸戰居然歷時13年!直至近日,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一份《檢察建議書》,該案才畫上了句號,老賴終于服法、債權人也終獲償,法官、檢察官都松了一口氣。
原本93000元的借款,自2002年債權人李某申請強制執行開始,被執行人王某便百般躲避,先是拒簽法律文書,后是申請再審。2004年法院恢復執行,之后長達8年的時間,法院執行人員采取到王某家大門張貼執行公告、蹲點等方式查找王某,但王某總是和執行人員玩躲貓貓游戲、一再躲避執行。2011年底,法院終于找到王某,而此時王某又以法院長達8年未找過他、已超過執行期限為由,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并于2012年3月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且不斷到檢察機關控訴法官違法。經檢察機關審查,未發現法官有違法情形發生,2014年12月,法院依法查封了王某房屋,王某又向法院遞交了執行異議。
今年4月,王某以懷疑法院所依據執行文書系偽造、法官違法為由,向市檢察院民行處申請執行監督,要求對法院的法律文書進行鑒定,并多次到控申接待室、民行處大吵大鬧,采取橫闖分管領導及檢察長辦公室,去巡視組信訪批轉等方式,妄圖借此給法院、檢察院施加壓力。
經民行檢察官多次調閱卷宗、詢問法官、詢問王某鄰居等認真細致的調查審查,查明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并無過錯。顯然,王某三番五次回避、阻撓執行之目的很明確,無非是拖延時間、抵賴履行判決義務、不想償還93000元債務及13年產生的巨額利息。
此時,民行檢察官完全可以簡單地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結案,但面對已經為此奔波了13年、身心疲憊的債權人李某,檢察官不能讓這個60多歲的老農民在訴訟13年后仍是“贏了官司輸了錢”失望而歸。在查清案件事實、確認王某系無理取鬧的情況下,民行檢察官及時與法院聯系,先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滅了王某無理訴求獲得支持的念想,然后又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法院加快執行速度、強化執行力度,盡力做好執行和解工作,并口頭建議法院對王某以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采取強制措施。
《檢察建議書》發出,檢察官便開始了對王某的攻心工作。“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如果你堅持耍賴,妄圖用信訪告狀來給檢、法施壓,歪曲事實躲避債務,那你下一步面臨的就是逮捕、判刑!你自己看著辦!如果你愿意正視問題,協商還款,那我們還能給你機會。”民行檢察官采取了恩威并施的方式,一面是以法情說教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一面是苦口婆心地釋法說理、勸導疏通,一點點擊潰王某的痞性。經過多次與王某的斥責、爭吵、講法,甚至于辦公室喝茶聊天、說理、磨合,王某終于肯正面承認自己當年借款93000元是事實,不再通過各種理由各種方式回避借款事實。檢察官趁熱打鐵,趕緊去做李某的工作,極力促成和解。而李某又堅持要主張13年的本息共計30余萬元,少一分都不行!“退一步天寬地厚。我們認為現在是拿回本金再爭取一些利息的最好時機,30多萬肯定執行不回來,不如退讓一下,趕緊從官司里走出來,靜心去做別的事……”又是一番和顏悅色的勸導寬慰、誠懇分析,終于博得了李某的認可,雙方均有了和解意向!檢察官又趕緊與執行法官聯系,將雙方當事人叫在一起,反反復復十余次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王某一次性付給李某16萬元,李某放棄對剩余利息的態度。
一起長達13年的借款糾紛案件終于畫上了句號,一道令人頭疼的執行難題成功化解!市檢察院民行檢察官用自己的耐心與真心,最終喚回了老賴的良心、贏得了純樸的民心,再一次向社會展示了檢察機關的公心與公信!
記者 趙京紅
責任編輯: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