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一、要加強規劃的審查把關。對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中的學校、住宅區以及公共建筑規劃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和抗災性一定要嚴格審查把關。無論是總體規劃、建設規劃和涉及到以上項目的控制性、修建性詳細規劃,都應突出對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對存在隱患和風險的選址,要堅決予以否定,決不能存有半點僥幸心理。
二、嚴禁在“五帶”上規劃學校、住宅區和公共建筑。在鄉鎮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審查中,對選址在地質情況復雜、容易產生滑坡和泥石流災害的山邊地帶,汛期水量變化較大的山洪沖溝地帶,水庫下游泄洪區邊坡地帶,地質構造斷裂地帶、礦區地面沉降塌陷地帶等“五帶”上的學校、住宅區和公共建筑設施,原則上不予通過。尤其是中小學校等教育設施更是應予否定,另行選址。委托編制規劃的鄉鎮村,應要求規劃編制單位對以上三類建設項目的選址,都必須深入現場實地踏勘。對地形和地質情況復雜的,委托單位應向規劃編制單位提供必要的地質水文資料,讓規劃編制單位做到心中有數,科學規劃,防患未然。
三、立即著手開展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復查工作。
各縣(市、區)規劃建設局應盡快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并邀請當地的地質、水文和氣象專家,對已經編制完成的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針對學校、住宅區、公共建筑設施等項目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防災性,以及防災規劃的內容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等情況,進行一次專門的分析審查。對選址不當、存在自然災害隱患和防災規劃內容空泛無針對性、可操作性的,無論規劃成果是否已經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都應進行重新規劃選址,重新審查報批。對正在編制的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規劃建設管理部門都應協助鄉鎮村與設計單位取得聯系,對上述項目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防災性,做進一步的分析和論證,排除災害隱患。同時應明確要求規劃編制單位在規劃設計中突出防災規劃的內容,特別要做好各類災情發生時疏散通道和避難場所的科學規劃。
四、加強規劃方案的評審工作。今后,對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等方案的審查,凡是涉及到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住宅區和重點公共建筑的規劃選址,評審專家都應到現場進行實地踏勘和評估,把好以上項目的防災關。同時,在鄉鎮總體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評審中,評審組織者要主動邀請地質、水文和氣象方面的專家參加審查,虛心聽取他們在規劃選項址上的意見和建議,盡可能地減少在規劃用地和項目選址上存在的災害隱患。
五、加強規劃的批后跟蹤管理。今后凡是重大建設項目規劃,存在周邊環境地形地貌改變較大,如設計有防洪堤、截洪溝、泄洪溝、蓄水池、護坡、擋土墻等防災減災設施的,規劃管理部門一定要加強驗收監督,不達標準的不得通過驗收,確保規劃設計的防災設施高質量建設到位。(田云 王燕莉 樊琛)
來源:臨汾日報
【責任編輯: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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