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經進入冬季,居民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加之元旦春節將至,集會慶典活動頻繁,人流物流陡增,引發火災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任何漫不經心的疏漏都可能引發不可估量的災禍。
歷年來火災發生的原因無非是人為和客觀兩個因素,但多數事故的發生都源于主觀上的疏忽大意。火災發生了可以撲滅,但潛藏在人們心中的輕慢、懈怠恐怕不是喊幾個口號就可以撲滅的,這遠比燃燒的大火更為可怕。
事實上,火災并非不可避免。只有從思想上繃緊安全弦,謹小慎微,排查火災隱患,做好應急預案,按規操作,才能扼殺造成火災的罪魁禍首,有效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如何有效預防火災?筆者認為,一方面各單位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有效落實防火安全職責,消除火災隱患,增強職工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設施操作培訓;另一方面,消防監督管理部門應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對于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或玩忽職守、違章操作,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火災事故,要堅決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 付基恒】
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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