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辭舊迎新,乃各行各業做總結的時節。《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一年過去了,這部法規落實的如何呢?根據近期媒體報道,可以概括為一句話,普遍不如人意。
1月13日南京市廣播電臺“937”頻道披露:對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落實得比較好,但尚未聽說有哪家民營、私營企業落實的。這些企業既不安排職工帶薪休年假,也不遵規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有些單位職工甚至根本不知道“職工帶薪年休假”是怎么回事。而當
記者詢問當地勞動仲裁機構,這方面的投訴多不多時,答曰:“零投訴。”又問如何看待這個“零投訴”,答曰:“不好說?!?
我對這個“零投訴”感慨無限。首先,說明“條例”有可能存在大面積“踏空”現象。按理說,不平則鳴,不公則訟,對“條例”不落實行為,訴訟早該令勞動仲裁機構應接不暇,然而結果卻是“零投訴”。這種反常給人的第一個感覺是,“條例”宣傳貫徹恐還留有死角,仍有阻力。
其次,說明職工的無奈以及
工會工作的不到位。懾于“飯碗”考慮,職工明知合法權利被侵犯,也敢怒不敢言。而所在單位的工會,沒能當好職工的“娘家人”,替職工說話,為職工維權,職工也就只能捧著法律“白條”空歡喜。
其實,“條例”中明確規定,對于違反“條例”規定的單位,勞動保障部門可以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由勞動保障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勞動保障部門捧著現成的“尚方寶劍”不用,難脫失職和不作為之嫌。
由此,我想到了當前的一種說辭,一些人把眼下企業種種侵權行為一概歸罪于全球性金融危機,克扣拖欠工資,不發加班工資,以及拒不執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等,都是為了“共度時艱”。這種論調很乏力,破綻馬腳不駁自露。在沒有發生金融危機之前,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時候,一些用人單位照樣克扣職工工資,這又如何解釋呢?我們要警惕不良企業把金融危機當作非法逐利的由頭,把“共度時艱”當作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擋箭牌”和“遮羞布”,而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增強職工的歸屬感和主人翁責任感,恰恰是企業凝聚人心、增強信念戰勝困難的有力保障。(石飛)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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