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侯秀娟)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1年2月19日正式頒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市醫療保障局積極組織學習,及時安排部署,推出八項舉措,確保《條例》在我市落地、落實見效。
舉辦專題法律講座。分級分類聘請法學專家和專業律師,圍繞《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全市醫保部門相關執法人員和定點醫藥機構進行全員培訓。開展系列宣傳。有效結合傳統媒體和新媒體, 對醫保基金監管和醫保相關政策進行宣貫,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公益宣傳,做到宣傳全覆蓋、無死角,同時加強對舉報獎勵制度的宣傳,探索完善社會監督員、內部舉報人制度。開展監管調研。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監督員組成調研組,深入各縣(市、區)醫保部門及相關機構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對基金監管的意見和建議。開展自查自糾。由醫保部門和定點醫藥機構共同對市醫保局成立以來的國家飛檢、省抽查復查、近兩年全覆蓋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進行專項梳理并加以整改。開展執法試點。以堯都區和洪洞縣、曲沃縣、隰縣為醫保基金監管工作行政執法試點縣,小切口嘗試,總結經驗,并逐步在全市范圍內鋪開。用好社會力量,參與基金監管。引入商保機構、會計事務所、信息技術服務機構等人員組成專業團隊,強化日常巡查檢查。集中進行約談。全市各級醫保部門對各自管轄的兩定機構進行集中約談,并簽訂承諾書。召開聯席會議。進一步強化部門協同,加強與紀檢、衛健、市場監管、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互通,推進部門間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
通過以上舉措,積極營造相關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人員、醫藥企業等監管主體、監管對象和社會公眾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打造更優的醫保基金監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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