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郝海軍)近日,記者從全市民營醫療機構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議獲悉,民營醫療機構作為醫療資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承擔著治病救人的神圣職責,撇開民營醫療機構開展專項整治,難以根除醫療衛生領域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因此,市衛生局決定把專項整治工作范圍擴展到民營醫療機構。
根據市衛生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具體到民營醫療機構的主要問題有,違規發布醫療廣告,有的不按審批項目發布,有的私自印發小冊子發行,有的夸大療效;違規騙取醫保和農合基金;欺騙患者,無病說成有病,小病說成大病;為了節約成本聘用非衛技人員;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終止妊娠等幾項內容。
根據《方案》要求,在規范準入設置方面,各縣(市、區)衛生部門將對現有的民營醫療機構 進行全面核查,對醫療機構設置、法人資格、基本條件、診療科目、執業人員、執業行為逐一進行規范。對不符合設置條件和標準,執業行為差的醫療機構要限期整改;拒絕整改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吊銷其執業許可證;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延續許可。
在規范醫療行為方面,醫療機構負責人及醫務人員要認真落實衛生法律法規及其規章制度,自覺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衛生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堅決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不得轉讓、出租、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刊登醫療廣告須經審核批準,廣告內容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和誤導公眾。
在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方面,各醫療機構要認真規范門診、急診、住院等病歷、處方書寫;嚴格執行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落實傳染病登記報告、消毒隔離、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處置等各項規章制度。規章制度不落實,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頻繁發生的醫療機構,將依法給予暫緩校驗,限期整改,直至注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在加強新農合基金監管方面,要進一步完善新農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嚴格執行支付流程和標準,加強對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督導檢查,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對騙取、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依據法律法規及時予以懲處。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與此同時,各醫療機構還要妥善處理醫患矛盾。各醫療機構要正確對待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爭議等醫患矛盾。
出現醫療糾紛按相關程序積極調處,發生醫療事故后要及時報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并有效處置;事故處理完結后,要認真查找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關措施,及時整改到位。對發生醫療事故后自行了結、瞞報、虛報的單位和個人,將予嚴肅處理。同時,要學會和媒體打交道,既不能簡單粗暴,也不能搞有償新聞、有償刪帖。
責任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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