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一月二十日召開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景文婷) 1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徐樹榮主持召開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主任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醒安、原學義、王金珍及秘書長出席會議,各位副秘書長、人事工委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研究了有關人事任免職事項和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召開的時間、建議議程及日程。經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將于1月20日在市人大培訓中心召開,會期半天。根據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山西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辦法》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決定任命、批準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徐樹榮要求,要精心組織好擬任職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安排好供職發言、向憲法宣誓等各項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要明確責任,緊密配合,通力協作,做好常委會召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會議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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