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大常委會關于《臨汾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6-2020)》的決議
(2017年1月5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市政府關于《臨汾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6-2020)》編制情況的報告,決定同意《臨汾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2016-2020)》,由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上報審批。
會議認為,本次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和《臨汾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等法律法規要求,符合臨汾實際情況和長遠發展,是城市近期規劃建設和發展的總依據。
會議要求,本規劃經上報審批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規劃落到實處。要堅決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格執行規劃管理制度,對違反規劃管理規定的,必須堅決制止、限期糾正、依法查處。要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公布規劃,增強全社會的規劃法制意識,形成全民參與、共同維護、依法監督實施的良好氛圍。
責任編輯: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