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屆臨汾市委第二輪巡察完成反饋
臨汾新聞網訊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五屆市委第二輪巡察向11個開發區黨工委和34個重點村反饋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楊紅梅,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郝獻民,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市紀委監委有關領導參加了巡察情況反饋,對巡察整改提出明確要求,指導督促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各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現問題,向被巡察黨組織進行了巡察情況反饋。
反饋指出,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被巡察黨組織能夠堅決貫徹黨中央及省委、市委決策部署,緊扣主責主業,認真履職盡責,不斷推動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時,被巡察黨組織在黨中央及省委、市委決策部署落實落地、黨的建設持續發力、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有的開發區主戰場主陣地主引擎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精簡高效”體制優勢不夠凸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夠有力;有的村級黨組織黨建引領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矛盾化解還不夠徹底,村級治理能力還有待提升等。
反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堅決貫徹落實市委要求,充分認識巡察反饋問題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認識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為捍衛“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準確把握本地本單位在新發展階段、新發展格局中所處的方位、面臨的主要矛盾和困難,主動擔當作為,把整改成效體現到深化全面從嚴管黨治黨上,體現到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上,為我市在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中走在全省第一方陣蓄勢賦能,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反饋強調,被巡察黨組織要堅決扛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把解決巡察發現問題作為推動整體工作的重要抓手,強化政治擔當,切實看清差距、找準病灶、扎實整改;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擔負起巡察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主動認領、直面矛盾、以上率下,對整改工作親自部署、親自落實、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班子成員要履行好“一崗雙責”,把整改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推動分管領域內的問題整改到位;全體黨員干部要以巡察整改為契機,樹牢理想信念,主動履職盡責,嚴守工作紀律,強化作風建設,狠抓廉潔自律,努力為清廉臨汾建設貢獻力量。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門要精準有效開展巡察整改日常監督,“項目化”“清單化”逐條逐項督促落實,確保巡察反饋問題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據了解,在巡察期間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市紀委監委等有關方面處理。 (賈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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