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實行的“大病統籌”補償制度,規定農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才給予報銷補償,而在門診買藥不予補償,這種將感冒、發燒等小病排除在外的補償模式,導致農民將一些小病拖成大病,影響了農民健康水平的提高。門診統籌制度,恰恰在政策上彌補了這一空白,使患病的農民在門診治病也能得到補助,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農民小病久拖不治的現象發生,是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的大好事。門診統籌模式將有資質的鄉村醫療服務機構擇優納入定點范圍,可有效引導病人的就醫流向,確保參合農民的醫療安全。門診統籌可以扭轉農民一些不科學的就醫習慣,促進形成小病在村衛生室、大病進醫院的有層次、有秩序的就醫流向,引導農民樹立科學合理的醫療消費觀念。在門診補償方案中,將鄉鎮衛生院部分檢查費用列入補償范圍,這將會緩解參合農民進二級、三級醫院難以承受高額檢查費的問題,將會提高鄉鎮衛生院檢查設備的利用率,促進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水平的提高。部分村衛生室被確定為定點醫療機構后,將納入規范化管理,必將推動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逐步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同步增長,全面提升農村衛生水平。
據了解,凡參合農民在本鄉鎮內憑合作醫療證(卡)可自主選擇本鄉鎮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按當地門診統籌補償政策可獲得治療期間包括醫藥、檢查等費用的補償,補償比例為30%,當日補償額鄉級不超過14元,村級不超過9元。普通門診統籌補償不設起付線,封頂線為每人每年80元。被確診為特殊慢性病的患者補償標準按《霍州市2010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執行。
經患者簽字認可后,由接診定點醫療機構按補償標準當即直接補償。新農合門診統籌實行“以市為單位管理、以鄉鎮為單位核算”的市管鄉核算體制,保證新農合基金合理、有效、安全的運行。
截至日前,該市參合農民共計166305人,籌集資金498.915萬元,參合率達90%。為了把這一惠民工程落到實處,該市深入群眾、深入基層,進村、入戶開展宣傳工作,采取廣播電視、櫥窗、板報、標語口號、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門診統籌補償的重要意義,使惠民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增強了農民自覺參加農村合作的積極性。與此同時,該市嚴格程序,確定定點醫療機構,確保新農合工作規范有序運行;狠抓服務體系建設,確保參合農民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強化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充分發揮作用;全力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工作。(記者 范韶華)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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