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在七天內有“后悔權”;禁止泄露消費信息;精神損害賠償入法……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于當日正式實施。當天,來自我市工商、農機、中國人壽、晉商銀行等20余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市區平陽廣場擺放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向過往群眾宣傳《消法》新亮點,解答群眾消費疑難。
“加大消費欺詐賠償、消協可提公益訴訟、賦予消費者反悔權等,這些新《消法》的全新亮點,都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工商部門和各級消協組織將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基層維權組織解決糾紛的能力,共同為老百姓營造一個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市工商局副局長楊曉紅表示。(記者 成華 郝海軍 攝影報道)
責任編輯: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