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刊發轉載未經核實信息 特殊原因外不得模糊新聞消息來源
5月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對“深圳女孩當街給殘疾乞丐喂飯”“天然氣將大幅漲價”“流浪漢因拆遷變富翁”3起近期社會廣泛關注的媒體虛假失實報道的調查及處理情況進行通報。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全國各新聞單位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要按照中宣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新聞采編工作的意見》、原新聞出版總署下發的《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的《關于加強新聞采編人員網絡活動管理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采訪、編輯、審核、刊發等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三審”制度,強化終審責任,不得刊發、轉載未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和網絡信息,除出于國家安全、保密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使用權威人士、有關人士、消息人士等概念模糊新聞消息來源。新聞采編人員要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深入新聞現場調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實真相,確保新聞報道真實、客觀、準確。各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和各新聞單位主管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主管主辦單位管理職責,及時嚴肅處理嚴重虛假失實報道并公開通報,進一步在全社會提升新聞媒體和新聞記者的公信力。 (據《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任編輯: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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