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政府
關于嚴肅查處省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典型案件的情況通報
(第二批)
近日,接到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臨汾督察組交辦的典型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迅速轉交至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對環境違法問題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嚴肅處理。現將第二批18件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1、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南側大量堆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無任何防塵措施問題。
處理情況:市環衛局對平陽房產公司和郭村村委會下達責令改正通知和行政執法決定,督促郭村村委會對堆積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立即全面覆蓋控制揚塵。在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允許渣土車運行后,監督平陽房產公司和郭村村委會對垃圾全部進行清運。
市環衛局給予建筑垃圾管理中心副主任李源免職處理,給予南城夜班中隊長王孟飛警告處分,責令建筑垃圾管理中心主任王曉勇做出深刻檢查。
2、堯都區堯廟鎮、賈得鄉、劉村鎮、汾河辦事處等鄉鎮、辦事處轄區存在露天焚燒樹葉、秸稈問題。
處理情況:堯都區政府集中約談了轄區存在露天焚燒問題的鄉鎮干部。同時,抽調綜合執法局、環保局人員組成3個專項督察組,進行巡查督察。在同一轄區,發現一次焚燒現象,給予監管人員警告處分;發現二次者,給予記過處分。
堯都區監察局給予堯廟鎮人大主席紀曉勤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汾河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陳吉旺行政警告處分。堯廟鎮紀委給予大韓村黨支部書記李艷民黨內警告處分;汾河街道辦事處紀委給予新西村黨支部書記馮希杰和村委會主任劉林敏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南莊村黨支部書記梁文喜黨內警告處分,對南莊村村委會主任趙峰進行約談;賈得鄉紀委給予靳家莊村黨支部書記呂金旦黨內警告處分,對村委會主任候豐明進行誡勉談話;劉村鎮紀委給予南劉村黨支部書記張全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高堆村黨支部書記張中平、澗上村村委會主任楊海寧黨內警告處分,對北劉村村委會主任劉二虎進行誡勉談話。
3、堯都區堯廟鎮南延給水工程未按應急響應要求停止施工作業。
處理情況:堯都區政府責成區住建局加強建筑施工工地監管,監督建筑施工工地按應急響應要求及時停工,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全部綠網覆蓋,徹底清理現場浮塵并采取噴淋等抑塵措施。
堯都區住建局給予質監站站長陳劍行政警告處分。
4、堯都區屯里鎮昌吉物流公司使用原煤,鍋爐冒黑煙;四通公寓對面胡同100米處廢舊書本收購點燃用廢舊塑料,煙囪冒黑煙;屯里鎮北焦堡村委會鍋爐房使用煙煤,冒黑煙現象嚴重。
處理情況:堯都區立即組織制止燃用原煤和廢舊塑料冒黑煙行為。
區環保局給予監察大隊屯里中隊侯平生、鄉賢街中隊李青霞行政警告處分;屯里鎮黨委給予北焦堡村黨支部書記王三俊、村委會主任蘆明黨內警告處分。
5.堯都區縣底鎮主街道沿線3家小儲煤場無污染防治設施,原煤露天堆放。
處理情況:堯都區立即組織區煤炭局等部門對3家非法儲煤場進行徹底取締。
區監察局給予煤炭局黨組成員、糾察大隊黨支部書記、隊長張志強行政警告處分;區煤炭局對糾察四中隊隊長徐斌行政記過處分;縣底鎮紀委給予縣底村黨支部書記劉紅生、村委會主任畢寶玲黨內警告處分,對包村干部郭其民進行約談。
6.山西同世達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11月二氧化硫在線監測數據存在日均排放濃度超標現象,11月24日-25日COD在線監測數據部分時段超標。
處理情況:堯都區環保局對該公司立案查處,罰款20萬元,責令加強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堯都區監察局給予區環保局副局長趙希敏行政警告處分;區環保局給予監察大隊汾河中隊中隊長董偉民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汾河中隊指導員楊澤虎、副中隊長衛志敏行政記過處分;汾河街道辦事處紀委對新東村黨支部書記張偉紅進行約談。
7.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污染源廢氣在線監控設施未驗收。其生產區大門西側洗煤矸石大量堆積,部分未苫蓋,出入拉焦車輛無苫蓋。
處理情況:針對“污染源廢氣在線監控設施未驗收”問題,堯都區環保局進行立案處理,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依法處罰5萬元。目前,該公司已完成污染源廢氣在線監控設施調試工作,預計在12月20日前完成驗收。針對“生產區大門西側洗煤矸石大量堆積”問題,堯都區環保局對該公司立案查處,罰款10萬元,并督促徹底進行整改。
區環保局給予監察大隊金殿中隊中隊長任曉偉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金殿中隊指導員范年友行政記過處分;金殿鎮紀委對錄井村黨支部書記辛忠科進行約談。
8.劉村鎮、賈得鄉、段店鄉、堯廟鎮、屯里鎮存在堆存散煤及部分經營戶、居民戶燃用散煤冒黑煙問題。
處理情況:堯都區已將九洲堡村、喬家莊村列入潔凈焦配送范圍,先按每戶配送1噸潔凈焦進行過渡。同時,要求全區各鄉鎮(街道)在潔凈焦推廣過程中,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潔凈焦購買與使用,確保發放工作到位、全面覆蓋。
堯都區監察局給予劉村鎮副鎮長姚鵬飛行政警告處分,區紀委對劉村鎮沙橋村包村干部孫寶寶、劉村鎮農科站站長王靜、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劉村中隊原非非進行誡勉談話,對九洲堡村包村干部、鄉農科站科員韓淑琴進行約談;劉村鎮紀委給予澗上村村委會主任楊海寧黨內警告處分,對沙橋村村委會主任李敏進行約談;段店鄉紀委給予孟家莊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新春黨內警告處分,對九洲堡村村委會主任韓秀軍誡勉談話;賈得鄉紀委對鄉殘聯理事長李曉娟、喬家莊村黨支部書記李明祥進行約談;堯廟鎮紀委給予堯廟村黨支部書記馬繼先、村委會主任喬天紅黨內警告處分;堯都區環保局給予監察大隊屯里中隊侯平生警告處分,對劉村中隊王英森進行誡勉談話。
9.山西鼎浩能源有限公司原煤堆場、精煤堆場未按環評要求進行建設;洗煤產生的大量矸石存于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廠區內,未按環評要求進行處置,矸石存在自燃現象。
處理情況:堯都區環保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查處,依法處罰10萬元。該公司已制訂整改方案,開始進行整改,預計在12月20日完成精煤場地防風抑塵網建設,在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矸石清理處置工作。
堯都區監察局給予區環保局副局長趙希敏行政警告處分;區環保局給予監察大隊金殿中隊中隊長任曉偉行政警告處分;區環保局給予金殿中隊指導員范年友行政記過處分;金殿鎮紀委對金殿鎮錄井村黨支部書記辛忠科進行約談。
10.三家違法儲煤企業(位于山西同世達煤化工集團歐環焦化有限公司南側)存在燃煤露天堆存現象。其中,山西能投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拒絕督察組現場檢查,性質惡劣。
處理情況:三家儲煤企業原煤目前已全部清理。對“山西能投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拒絕督察組現場檢查,性質惡劣,拒絕現場檢查”問題,堯都區公安局已立案進行處理。
堯都區監察局給予區煤炭局黨組成員、糾察大隊黨支部書記、隊長張志強行政警告處分,堯都區煤炭局給予糾察二中隊隊長喬保民行政記過處分,并責令三家企業立即停產整頓,清理原煤。
11.大運高速土門收費站附近農田有多處焚燒秸稈火點;大運高速寄家村附近農田有多處焚燒秸稈火點。
處理情況:針對“大運高速土門收費站附近農田有多處焚燒秸稈火點”問題,堯都區紀委對土門鎮黨委副書記張曉峰進行誡勉談話;土門鎮紀委對區環保局監察大隊土門中隊范麥生進行誡勉談話;土門鎮紀委對包村干部土門鎮城建辦主任張華進行誡勉談話;土門鎮紀委對網格監管人東羊村村委會主任楊杰明進行約談。
針對“大運高速寄家村附近農田有多處焚燒秸稈火點”的問題,劉村鎮紀委對包片領導劉村鎮組織委員李晨誡勉談話,對網格監管人寄家莊支部書記衛妍雄進行約談,對寄家莊村村委會主任刁文生進行約談。
12.洪洞縣甘亭鎮燃燒垃圾和樹葉的情況嚴重,洪洞縣堯天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內燃燒樹葉。
處理情況:甘亭鎮立即采取行動,將鎮區垃圾池全部更換為塑料垃圾桶,并確定專人負責定時拉運。同時加大巡查力度,杜絕露天焚燒現象。
洪洞縣監察局對甘亭鎮分管環保的鎮領導關建文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甘亭鎮政府對堯天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燃燒樹葉的門衛批評教育,責其寫出深刻檢查。
13.洪洞縣振華建材廠(振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隧道窯脫硫除塵設施運行不正常,脫硫劑投入量低,脫硫塔腐蝕嚴重。
處理情況:洪洞縣環保局責令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罰10萬元。11月29日,環保局復查發現,該公司隧道窯脫硫除塵設施已正常運行,目前已聯系維修人完成腐蝕脫硫塔的修復工作。
14.洪洞縣桃林線沿線存在多家小煤場、小商戶及居民燃燒散煤。
處理情況:洪洞縣堤村鄉政府立即開展全面清理整頓小煤場專項行動,要求手續齊全的煤場建立擋墻,煤堆不得高于擋墻并用綠色篷布完全遮蓋;沒有手續的煤場徹底取締。預計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洪洞縣紀檢委對堤村鄉副鄉長曹華榮進行誡勉談話。
15.襄汾縣新城鎮梁坡村露天焚燒秸稈問題。
處理情況:襄汾縣新城鎮立即組織滅火,進行掩埋處理。對包村干部王君進行誡勉談話,對網格化環境監管責任人梁坡村黨支部書記趙中奎、村委會主任譚洪福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16.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在線監控設施故障,長期逃避監管。
處理情況:曲沃縣環保局責令立恒焦化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罰20萬元,并將該公司負責在線監控設施的直接責任人李東利移送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同時,要求運營商毅誠科信科技公司嚴肅處理相關運維人員。11月30日,故障監控設施分析儀氣室已更換,伴熱管正在采購發貨,已全部完成更換,恢復正常運行。
17.臨汾經濟開發區轄區內,市小麥研究所小區內露天焚燒垃圾問題。
處理情況:臨汾經濟開發區及時組織撲滅,并加大巡查力度,杜絕露天焚燒現象。
市小麥研究所對直接責任人鄭立奎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18.環保部重污染天氣專項督查發現臨汾經濟開發區華翔恒泰世家建筑工地A區、B區工地土石方未按要求停工,省環保督察組發現B區工地土方露天堆放無苫蓋問題。
處理情況:臨汾經濟開發區組織相關部門停止了華翔恒泰世家建筑工地施工作業,對土方和裸露地面進行了覆蓋。
開發區建設規劃局對負有監管責任的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員焦銳、翟陽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016年12月6日
責任編輯:實習生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