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明云)日前,曲沃縣根據縣政府印發的《曲沃縣農村(社區)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曲政辦發【2014】60號)文件,實行農村自辦宴席申報制度,切實杜絕農村不良風氣。
該縣明確宴席舉辦者和承辦廚師是自辦宴席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農村自辦宴席的安全管理堅持部門指導,縣、鄉鎮(城市社區工委)、村三級負責,以鄉鎮(城市社區工委)、村為主的工作原則,實行申報備案。農村聚餐主辦者作為申報備案責任人,自辦宴席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實行申報備案。婚嫁等紅事,宴席承辦人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委會提出備案申請,舉辦喪事的,事發當天向村委會申報備案,由村委會受理后,立即向鄉鎮協管員報告,并在24小時內派村級協管員到現場進行食品安全審查并督促整改,聚餐人數超過500人的,鄉鎮應商請曲沃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指導。每月25日,村委會將申報情況報鄉(鎮),鄉(鎮)每季度將情況匯總后,用電子版報縣食藥局。如遇自辦宴席引發食品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件的,舉辦人在最短時間內向所在地村委會報告,同時對現場采取封存措施,鄉鎮政府要在2小時內向縣食安委和縣食藥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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