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3月22日訊(記者 要維維)今天,記者從省政府獲悉,《山西省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出臺,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支持對象,補助方面明確上限,特別重大的單個項目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
為進一步發揮專項資金對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改造的引導作用,省財政將安排山西省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企業或法人單位技術改造及轉型升級。《辦法》規定,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在山西省內注冊,法人單位或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企業;在山西省境內實施的智能制造、技術創新、綠色制造、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服務制造創新等方面的建設項目。
專項資金支持主要采用貼息和補助方式。貼息,是指對企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內,從中國境內銀行或依法從事貸款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取得的一年期及以上貸款,給予貼息。補助是指對企業(單位)自籌資金建設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度,比照申報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給予補助。對企業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以及公益類、公共平臺類項目,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額度,給予補助。特別重大的單個項目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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