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記者從省藥監局獲悉,針對目前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形勢,我省動態調整疫情防控管控措施,對退熱藥品加強管理。全省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退熱藥品時,應在山西政務三晉通小程序“退熱藥品銷售登記信息系統”中,對購藥相關信息進行登記,確保登記信息完整、真實、有效。
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監管,督促指導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及時注冊并使用退熱藥品銷售信息登記系統,確保退熱藥品銷售管控措施與退熱藥品銷售信息登記工作無縫銜接,做到成熟一家,放開一家。
同時,全省市場監管部門要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退熱藥品銷售信息登記進行監督檢查,列入年度監管工作重點,對檢查中發現不執行登記銷售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全省藥品銷售監測哨點藥店繼續對除退熱類藥品外的止咳類、抗病毒類、抗菌素類藥品銷售情況實施監測,實時上傳數據,遇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疫情防控辦。
當日,記者隨機走訪了省城迎澤區幾家藥店后發現,在購買退熱藥品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并出示行程碼、健康碼后方可購買。(記者孟婷 實習生趙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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