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官網獲悉,山西省安委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新業態、職能交叉領域安全管理職責的通知》,明確了山西省全省范圍內氫能產業、醇基液體燃料、浮橋 吊橋類設施項目、非A級旅游景區、醫養結合機構共5個新業態、 職能交叉領域的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要求,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圍繞“一件事”全鏈條明確、分解、落實安全生產的相關責任。
在氫能產業領域,明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加氫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氫能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與依法依規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涉氫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發改、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行政審批、消防、氣象、能源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職責負責。
在醇基液體燃料方面,明確了由應急管理、商務、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生態環境、消防、行政審批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職責負責。
在浮橋吊橋類設施項目中,明確了水利、交通運輸、文旅、林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消防等部門應依職責辦事,并指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應“誰運營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誰的場地誰監管”,督促浮橋吊橋類設施項目運營管理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采取外包外租形式運營的要依法簽訂安全生產協議。
在非A級旅游景區方面,明確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政府牽頭負責當地非A級旅游景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各景區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依職責負責,確保旅游景區具備開放的安全條件,核定并督促旅游景區公布最大承載量。
在醫養結合機構方面,明確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對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同時負責對醫養結合機構中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安全監管,民政部門負責對醫養結合機構中養老機構(養老服務)的安全監管,消防部門負責依法做好監管范圍內醫養結合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