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媛)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比較盛行,已經形成了部分地區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甚至還有著比較統一的標準,并且禮金是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加之離婚率的提升,離婚案件也隨之增加。7月2日,襄汾縣人民法院執結了一起關于婚約財產的離婚案件。被申請人王某與申請人經人介紹在相識一年之后于2016年3月結婚,后不到一年時間,因感情不和而離婚。由于彩禮返還問題而訴至法院,經法院判決,被申請人王某應返還申請人部分彩禮3萬元,但其遲遲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決且長期躲避執行,致使該案無法解決。后經多方尋找,收到當事人在某百貨的消息,執行干警劉繼軍攜法警立即進行抓捕。
經一天的協商調解,順利執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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