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年來,吉縣把扶持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實現貧困戶穩定脫貧作為首要任務,積極探索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有效模式,走出了一條“一次投資、循環發展、長期收益”的光伏扶貧開發新路子,有效保障了深度貧困群眾穩定脫貧,促進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該縣在建設村級光伏電站中堅持 “村委申請,合理布局、規范運作、統一管理”的原則,按照先貧困村、后非貧困村的建設步驟,在全縣所有行政村建設100KW村級光伏電站。項目用地由村集體自愿無償提供,項目投資財政扶貧資金70萬元、不足部分(不高于10萬元)從項目收益中分三年解決。
截至目前,全縣79個村級電站全部建成,全部并網運行,并網后每個村級光伏電站每年收益10至12萬元左右,有效緩解了村級組織“無錢辦事”的難題。(鄭曉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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