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孫哲峰)根據《臨汾市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實施細則》等有關要求,市政府安委會于日前印發《市長、副市長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市長、副市長2022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
《市長、副市長安全生產職責清單》明確,要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支持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指導行業(領域)、部門(單位)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相關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市長、副市長2022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副市長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每月至少深入基層一次,對分管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巡查指導;督促指導分管行業領域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制定落實安全生產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及時研判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風險,開展針對性專項整治。
按照市長、副市長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安排,今年我市將著力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及評估工作,重點抓好煤礦、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持續開展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動,開展為期一年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和城鎮燃氣專項整治,開展油氣長輸管道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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