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韓曉芳)為切實提升森林火災撲救能力,確保全市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日前,我市決定在各縣(市、區)組建森林防火專業隊的基礎上,在重點林區鄉(鎮)組建森林防火半專業隊。
市政府要求,各重點林區鄉(鎮)建立3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半專業隊,于2014年5月底前組建完畢,隊長由鄉(鎮)分管林業的一名負責人兼任,隊員主要由村瞭望員、村委骨干、基干民兵及護林員組成,有條件的鄉(鎮)也可依托企業(煤礦、鐵礦、鐵廠、焦廠等),負責開展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森林防火半專業隊以森林火災撲救為主,預防為輔。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專業訓練,有組織、有保障,人員相對集中,具有較好的撲火技能、裝備。在防火高火險期集中食宿,準軍事化管理。
各縣(市、區)要從全面提升森林火災撲救能力,有效應對各種林火行為,最大限度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確保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森林防火半專業隊在森林火災撲救中的重要作用和組建森林防火半專業隊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采取措施,切實抓好森林防火半專業隊的組建工作。
各重點林區鄉(鎮)森林防火半專業隊可與森林防火器材商店、超市、農資商店、日雜門市部等有關單位簽訂器材和物資應急調用協議,創建資源共享平臺,確保防火物資及時足額供給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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