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與一位稅務局工作的鄰居說起此事,她說:“飯店這么做就是為了少交稅,這種做法是違規的,是逃稅的一種方式!”一位開飯館的知情者也透露說,開100塊錢的發票,大約上6塊錢的稅。如果顧客不要發票就可以獲得更多的利潤,而且在發票和贈品之間,60%以上的食客選擇要贈品。
就此記者走訪幾家飯店,發現大多飯館都會在結賬時告知顧客,如果不要發票可以給贈品,贈品包括玩具、杯子、毛巾和扇子等。為了防止一些商家逃稅,現在的發票可以刮獎,以鼓勵消費者索要發票,但一些消費者說,要了發票沒地方報銷,刮獎還不一定能刮出錢來,不如要點贈品實在。正是摸著消費者的這種心理,一些商家不給發票給贈品的做法便應運而生。
采訪中一些消費者說,到飯館吃飯肯定要發票,跟報不報銷沒關系,主要是不能讓他們逃稅,不能讓國家受損失。對不開發票如何處置,記者采訪了稅務局一位工作人員,他說:“未按照規定開發票都屬違規行為,有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該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發現飯館有類似違規行為時,可以在取得證據后,向稅務部門舉報。”
對商家不開發票給贈品,消費者應該拒絕,向贈品說“不”。稅務部門應對此行為進行認真整治。 (衛紅麗 )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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