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省做出一項新的規定,省委、省政府和省直部門負責同志到鄉(鎮)、村調研一律自帶干糧、方便面,不給基層增加負擔。作為省一級領導干部能做出“自帶干糧下基層”的規定,讓人耳目一新,無疑是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的回歸。
應當看到,官員下鄉自帶干糧,能夠實實在在減少基層的負擔。對于一些基層同志來說,如何招待省里來人,頗費心思,接待超標怕挨批,接待不好更怕挨批。關鍵還在于,接待是一筆不小開支。據媒體報道,一些經濟基礎比較薄弱的基層,為了節約接待成本,不得不用自釀米酒代替市面上銷售的白酒。黨員干部自帶干糧下鄉,現實針對性強,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有力舉措,其意義和效果值得期待。
在筆者看來,貴州省規定領導干部自帶干糧下基層,能不能產生“酵母作用”尤為重要。不僅是貴州一個省,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應將諸如此類的務實措施推行起來。再者,自帶干糧”這些規定出發點是好的,但只是一種自覺行為,不帶有處罰性,往往只是一陣子、一陣風,風頭一過,一切如故。
所以,各級各部門理應為這些規定制定相關的配套制度、措施,確保這些務實之策能長久實行下去。(高國春)
責任編輯: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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