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548名學生“營養餐”食物中毒;廣西都安400余名小學生喝“營養餐”牛奶腹瀉;云南富源某小學給學生供應發霉面包做營養餐……短短一個月內,多地接連曝出學生“營養餐”食物變質、中毒事件。(新華網北京5月25日電)
所謂營養餐,不僅有吃飽的要求,更有吃出營養的訴求。我們常說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長期以來,我國中西部貧困地區由于經濟發展水平所限,學生的吃飯問題一度引發廣大社會愛心人士的關注,從而最終推動了國家相關政策的出臺——從2011年秋季開始,針對中西部貧困地區學生營養不良的情況,中央財政每年撥付160億元專項資金,3000多萬大山溝里的孩子們因此受惠。
然而,隨著營養餐政策的實行,相伴而來的是各種“問題餐”接連被曝光出來,專項資金被擠占、食物營養不足,甚至發霉變質,時不時還釀成食物中毒事件,在全社會食品安全堪憂的當下,此種狀況愈加令人憂心忡忡。
《國家營養改善補貼計劃實施細則》明確提出,專項資金是孩子們的“吃飯錢”,必須保證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媒體調查顯示,由于這樣那樣冠冕堂皇的理由,在一些地方,3元錢的專項“吃飯錢”被層層盤剝,吃到孩子嘴里的不足兩元錢。營養餐的營養因供餐鏈條上各環節利益方的貪婪而被打折,再加上學校對采購環節把關不嚴,使那些三無、過期變質食品溜進校園食堂,對正在發育的孩子們的身體造成損傷,真是罪大惡極。
從學生的嘴里摳食,從營養餐里偷走“營養”,供餐企業無良到如此地步令人發指。但是,我們也需要正視在這項政策執行過程中,地方財政補貼不足的現實。分析資料顯示,目前學生營養餐分配模式主要包括食堂供餐、企業供餐和家庭托餐三種,對于非寄宿制學校而言,大多實行的是企業供餐模式。相比而言,為學生供餐的企業利潤空間較小,由于各種成本考量,無論是學校食堂,還是供餐企業往往要想方設法從3元錢里“提留”,吃到孩子嘴里的營養餐自然難以達標。正如社科專家指出的那樣,如果沒有地方財政補貼配套,孩子們食品的質量、分量也就難以保證。“中央‘買米’,地方‘造鍋’,要讓3塊錢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須投入配套資金。”這位專家建議,地方財政應該投入配套資金改善食堂條件、保證運營費用和人員工資;或是承擔配送成本,按照企業的配餐質量給予企業適度利潤,這樣才能保證營養餐真正保質保量。
不讓“營養餐”丟了營養,政府、學校、企業任何一方都不能丟掉責任。
責任編輯: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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