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隰斌 尹飛)“去年5月,我經朋友介紹在汾西團柏一鐵廠承攬了一道工序,鐵廠老板至今仍不能徹底解決工資問題。”12月18日襄汾籍農民工李雙進向本報反映。
李雙進說,2011年5月,他在朋友張國慶的介紹下前往汾西縣玉匣鐵廠,并在此承包了一項選鐵工序。
該工序并沒有從鐵廠老板王飛那里直接承攬,而是拐了個彎,從王飛的舅舅郭小安手中承接過來。
在承攬這項工序時,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而是以李雙進在生產過程中每噸支付郭小安6元的工資為條件達成口頭協議,剩余部分是他和幾名農民的工錢。2011年5月2日,李雙進帶著自己花費7萬余元的選鐵設備與同村的幾名農民到該鐵廠干活。
按照廠方的要求,李雙進同幾名農民在選鐵工序完成了任務,一年半了,工資問題遲遲不能解決。李雙進表示,在生產過程中,他曾向該廠索要工資,其中在去年8月份該廠支付其6000元,11月份支付其7000元,剩余部分總是以種種原因推諉。直至該廠停產,李雙進曾多次向郭小安提出解決工資的問題,但均以廠方沒錢為由,推拖至今。
隨后記者撥通了郭小安的電話,對方稱該廠已經停止生產,由于廠里出現了經濟糾紛,資金困難,并以自己很忙隨后再說為由匆匆掛斷了電話。
而汾西縣玉匣鐵廠的廠長王飛在電話中則一口咬定,自己根本不認識李雙進。
李雙進訴說,他曾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反映情況,該部門工作人員稱他的情況比較特殊,不是簡單的拖欠工資問題,由于他是帶著自己的設備干活,這其中產生了勞務費,因此不屬于人社部門管轄,并建議他到當地汾西縣勞動局請求解決。早在鐵廠剛停產時李雙進就向汾西縣勞動局反映過自己的情況,但汾西縣勞動局也不予受理,建議他到市勞動部門尋求幫助?!拔抑皇浅袛埩髓F廠選鐵的工序,專用工具是自己投資的,廠方是以選鐵的噸數支付工錢的,這與勞務費有什么關系?農民帶著工具掙錢就不是工資?”李雙進氣憤地說,瓦工干活拿瓦刀,農民干活拿鋤頭,難道這些人拿到的勞務費就不是工資?
記者針對此問題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咨詢,李雙進的說法得到了證實。
山西師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口頭協議也是一種協議,廠家在去年曾支付李雙進10000余元,也說明廠家認可了李雙進及其他農民的勞動。支付工資的形式有兩種:計時工資和計件工資。企業為實現生產計劃,適應人員需求不穩定的市場環境,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激勵人們積極工作,大多采用計件工資的方式。該事件中李雙進雖然投資了專用設備,他也叫了幾名農民參與選鐵,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按選鐵噸數支付的勞務費也可以認為是計件工資的一種形式,其中也包含了設備在選鐵工序中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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